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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888,731.99元(含税)[1]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 - 若分配预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变动,将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2]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3] -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4]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以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4]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13元[4]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1日[4]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0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5]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7]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权益分派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7]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