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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制药: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祖嵘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增持主体资格 - 增持人张祖嵘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庆华之一致行动人 为中国国籍且无境外居留权 [3] - 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3] 增持计划内容 -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 [4]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金额范围200万至400万元人民币 [4] 增持实施情况 - 累计增持423,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64% [4] - 实际增持金额合计399.99万元人民币 [4] 增持前后持股结构 - 增持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65,151,307股 占总股本37.6126% [3][5] - 增持后合计持股165,574,607股 持股比例增加0.0964个百分点 [4][5] 要约豁免依据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原持股比例超30%且持续满一年 [5] - 本次增持比例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情形 [5]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增持计划公告 [4] - 增持完成公告与本法律意见书将同步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