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诉讼基本情况 -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中交地产及全资子公司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法院已受理案件[2] - 原告为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为中交地产及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 - 诉讼源于双方签订的《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长沙核特色医疗项目之合作协议》 因合作开发房地产产生合同纠纷[2] 诉讼请求及金额 - 要求中交地产及子公司共同支付合同款项8000万元[3] - 要求支付违约金1800万元[3] - 要求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诉讼总金额达9960万元[3] 案件进展及影响 - 案件已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受理 目前尚未有判决结果[3] - 诉讼对中交地产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推进诉讼程序[3] - 最终利润影响将根据会计准则和案件进展情况确定 并以审计机构确认结果为准[3] 债券受托管理情况 - 国新证券作为中交地产多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包括21中交债 23中交04 23中交06 25中交01 25中交02和25中交03[1][2] - 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出具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