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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 金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4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徐岷波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段为9:15-15:00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合计330人,代表股份135,446,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06% [5] - 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系统提供机构验证,现场股东资格经律师核查营业执照、授权文件等材料确认 [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资格合法有效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3255%(议案2),最低同意比例为98.9251%(议案5) [6][7][9]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83.3768%,反对票占比9.0925%,弃权票占比7.5307% [8] - 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计票,计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结果当场公布 [6][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9] - 会议记录由主持人、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未收到股东对表决结果的异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