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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年度股东会的决议 [2] - 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内容包括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3] - 现场会议于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公司323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曲柏龙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5:00 [3][4]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公告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登记在册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等有权出席 [4]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213名,持股363,417,157股(占总股本81.77%),其中现场法人股东4名持股264,584,157股(59.53%),自然人股东2名持股206,700股(0.05%),网络投票股东207名持股98,626,300股(22.19%) [5] - 召集人为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合并统计后通过全部议案 [6][7] - 议案表决结果均以超99.9%同意通过,反对及弃权比例均低于0.1%,中小投资者赞成比例超96.5% [7][8][9][10]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回避表决,参与表决股份353,080,000股 [8]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