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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旗滨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召开议案 [3] - 会议通知及资料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共5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4,826,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11% [4] - 现场出席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25,131,101股(占比41.93%),网络投票股东510人,代表股份219,695,095股(占比8.19%) [4][5] - 中小股东及代表共511人,代表股份221,695,095股(占比8.26%) [5]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共十四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高管薪酬确认等,均获通过 [7][8][9][10] - 关键议案投票数据示例: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同意216,879,707股(反对4,314,288股,弃权501,100股) [7] - 特别决议议案(如担保额度预计、制度修订)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11] - 表决结果经现场计票与网络投票数据合并验证,决议合法有效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