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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特: 德固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1] -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4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 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 调整相关参数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公司将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 - 调整将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进行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