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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963华东医药(000963) 证券之星·2025-05-15 20:2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在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远大厅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议程与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3]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出席人员包括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及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 [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37人,代表股份1,178,101,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4%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记名方式,其中议案8采用逐项投票表决,关联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提案8.01回避表决 [5]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单独计票,现场投票结果当场公布,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 [5] - 全部议案均获股东大会通过,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6] 结论意见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