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澜股份: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州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由董事长李琦主持 [4]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交所网站披露,实际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与公告一致 [4]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 [4][7] 出席人员与表决权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5,220,214股(占总股本14.8142%),网络投票股东132名,代表股份25,719,158股(占总股本8.4259%) [5] - 股东黄泽丰等三人因违规增持5.6655%股份,其中2,031,522股(超5%部分)在36个月内无表决权 [4] - 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131人,代表股份10,047,511股(占总股本3.2916%),其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5][11]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99.7%,反对票最高为0.2624% [7][8][9][10][11] - 特别决议事项(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实际通过率均达99.7%以上 [8][9] - 第5-7项及第9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1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对议案内容真实性发表意见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