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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甄选起诉同名农业公司不正当竞争!背后疑似涉及一律师合伙人?

法律纠纷 - 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东方甄选(北京)农业有限公司,案件将于5月27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属于侵权行为 [1] - 法律专家指出,如果被使用名称的企业属于知名或有影响力的公司,则完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条款 [1] 被告公司信息 - 东方甄选(北京)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仅2万元,法定代表人冉飞龙 [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谷物种植、农业科学研究、新鲜水果零售批发等 [2] - 该公司由东方思路(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系中银金矿(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2] - 最终出资人为冉彬(持股90%)和冉冉(持股10%) [2] 相关人物背景 - 冉彬同时担任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3] - 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2年,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3] - 冉彬系该所主任/合伙人,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擅长民商、经济仲裁及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