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晶华新材,股票代码60368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注册资本为26,249.93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6年4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 [2] - 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汽车喷漆用胶、汽车配件用海绵胶带、美纹纸胶带等胶粘新材料的生产销售 [2] 本次发行概况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发行价格为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7,390,093.92元 [5][6][7]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家,包括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 [7][10][11]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满后可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8] 发行定价过程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2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8.11元/股) [6] - 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8.3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3.08% [6][7] - 发行价格确定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6][7]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为222,237,302.60元,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能扩充项目 [4][5] - 募集资金规模从最初不超过2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2,739.01万元,相应调减发行数量 [10] 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62,499,289股,发行后增至289,699,061股 [19]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1.41%上升至10.67%,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98.59%下降至89.33% [19]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9] 发行合规性 - 发行过程由东方证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 [18][22] -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1][22] - 发行对象选择公平公正,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财务资助情形 [17][22]
晶华新材: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