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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ubic Sensor and Instrument Co Ltd,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1] - 公司由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1年1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750万股普通股,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0万元人民币,股本结构为1001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2][5] - 公司经营宗旨为"精于感知,乐于奉献",主营业务涵盖传感器、分析测试仪器、自动化仪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医疗器械和进出口业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3][5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5-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职工代表董事1名 [39][109]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财务审核、审计监督等事项 [133][135] 股份管理 - 公司发起人包括佑辉科技、智感科技等9名企业或自然人,以2019年7月5日为验资日完成净资产折股出资 [4] - 股份增减需经股东会决议,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资本 [5][8]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等6种情况,回购后股份需按规定期限转让或注销 [5][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等文件 [10][34]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38]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4][4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等,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28][8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任免、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15项内容 [39][110]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6][1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42][1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建议撤换 [36][103]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团队包括1名总裁、若干副总裁、1名财务负责人和1名董事会秘书 [52] -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53][144] - 高管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54][1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事务 [5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