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 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博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 审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信息、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了询问。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