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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能源: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 [2]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公告,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要求 [2][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太原市长治路272号公司会议厅举行,董事长李鑫主持 [3][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覆盖2025年5月16日全天,与公告一致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2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6,718,078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 [4] - 列席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及受邀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5][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了全部公告议案,未出现临时提案 [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上交所子公司负责网络投票结果真实性验证 [6][7]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示例: - 最高同意票701,865,375股(反对3,995,501股,弃权857,202股) [7] - 关联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等回避表决的议案获同意41,714,815股(反对3,993,001股) [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8] - 会议决议文件由出席股东签署,律师确认决议合法有效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