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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 安徽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及四大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通知 [1] - 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如期召开,由董事长杨善斌主持,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采用上证所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 [2] -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300人,代表表决权股份647,580,285股(占总股本37.7260%),其中中小投资者299人(代表股份95,941,501股,占比5.5893%) [2] - 现场出席股东5人,代表股份623,585,403股(占比36.3282%),中小投资者4人 [3] - 网络投票流通股股东295人,代表股份23,994,882股(占比1.3979%),均为中小投资者 [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表决程序及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3][4] - 关联交易议案中,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1,638,784股,占比32.14%)回避表决 [4]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6] -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公告文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