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为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5,523,8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18,6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501%。 致: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