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 恒林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恒林家居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审查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 - 卢小英女士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具备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及职业素养等条件 [1] - 候选人无《公司法》禁止情形 未受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市场禁入措施 无重大失信记录 [1] -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 - 俞国燕女士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满足独立性要求及履职能力标准 [2] - 候选人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未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董事 信用状况良好 [2] - 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提名程序合规性 - 审查依据涵盖《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1][2] - 提名委员会成员徐笑波、徐放、王江林参与审核流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