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商誉减值问题 - 巨星农牧未在禽业板块2021年起出现商誉减值迹象时及时计提商誉减值 [1] - 商誉减值损失确认不规范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1] 关联交易问题 - 公司2023年度部分关联采购未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2] - 关联交易问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披露及审批的规定 [2] 责任认定 - 2021年度、2022年度时任董事长贺正刚、总经理段利锋、财务总监赵志刚对商誉减值问题负有责任 [2] - 现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唐光跃对关联交易问题负有责任 [2] 监管措施 - 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警示函将被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需在收到警示函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回应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问题并承诺加强规范管理 [3] - 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3] - 警示函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