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执照号340208000001848 [1] -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110万股普通股,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截至章程修订时(2025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697.12万元,股份总数31,697.12万股均为普通股 [4] - 公司系由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8,100万股,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为发起人之一 [4] 经营范围与治理结构 - 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带箔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3] - 经营宗旨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投资者回报 [3] - 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治理结构,设9名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7][4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另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等专门委员会 [57][58]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允许依法发行优先股并在章程中特别规定 [4] - 股份回购限定六种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回购后股份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5][6] - 董监高持股转让受限:上市首年不得转让,任职期间年转让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7] - 禁止公司接受自身股份作为质押标的,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7][4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8][10] - 控股股东/实控人需遵守12项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保持独立性等 [14]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0]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 [48] - 重大决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50] - 董事长拥有5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决策权及紧急情况特别处置权 [47]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3][54] 重大事项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批标准: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交易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超净资5%等 [16][17] - 董事会审批标准:对外投资超净资10%、资产交易超总资10%、关联交易300万元以上等 [43][46] - 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超净资10%的资助需股东会批准 [46]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董事会需就非标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定期报告需董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2][38] - 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可被法院认定无效,轻微程序瑕疵除外 [11]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39] 注:以上分析基于公司章程文本,未包含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等非核心内容,数据引用严格对应原文档编号
众源新材: 众源新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