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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股东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关键信息 [2] - 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北京英大国际大厦召开,由董事长杨东伟主持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覆盖当日9:15至15:00,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98,41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78.6650% [4] - 网络投票股东206名,代表股份28,672,598股,占比0.5014%,合计214名股东参与表决,总表决权股份4,527,082,626股(占总股本79.1665%) [4]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议案表决结果与程序合规性 - 议案审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公司提供 [6]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7、10-13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关联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等)已回避表决 [7]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如议案5、7-9等)单独计票,表决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