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得科技: 《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或混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投票或通讯表决,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5][6] - 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关联委员需回避关联议案表决 [7][8] 战略委员会职能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及重大资本运作项目 [13][14][15] - 委员会需对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委员,召集人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15][1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17][18] - 工作程序包括人才搜寻、资格审查及提交候选人建议,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并由独立董事召集人主持 [19][20][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监督内外部审计 [22][23][24] - 关键职能涵盖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免、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5][26] - 委员会需协调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定期获取内控评价报告并开展专项调查 [27] 薪酬与考核机制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 [28][29] - 职责包括绩效考评标准制定、薪酬方案审查及监督执行,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31][32]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两日通知,独立董事召集人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33]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若冲突则以最新法律及章程为准,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34][3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