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子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发布公告,载明会议类型、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如期召开,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代表1名,持有508,801,304股表决权股份,占比45.49% [3] -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113名,持有27,899,974股表决权股份,占比2.49%,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113名,持股比例相同 [3][4] - 除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议案表决结果 - 12项议案均以普通决议事项通过,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其中利润分配预案获中小股东88.5175%赞成票 [5] - 关联交易议案中,中小股东赞成比例达90.0046%,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 - 资产减值计提议案获中小股东87.3702%赞成票,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议案均获通过 [6][7] - 控股股东担保议案获中小股东89.8974%赞成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 法律程序有效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