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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4][5] - 会议通知于召开前2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明确列示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要素[5]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北京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同步进行[6]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57%[6] - 现场出席股东7名,代表股份21,563,255股,网络投票股东14名[6][7] - 中小投资者股东16名,代表股份3,350,662股,占总股本7.55%[7]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均超99.79%,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2016%[8][10][11]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方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反对率达85.99%[13] - 累计投票议案选举结果显示,董事候选人最高获99.82%赞成票,最低获12.21%[20][22][2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包含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由股东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票[7] - 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规[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