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双环传动: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 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3] - 会议议程与通知披露内容一致 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7人 代表股份198,308,550股 占总股本23.6862% [6] - 网络投票股东319名 代表股份131,538,113股 占总股本15.7111% [6] -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至议案8同意比例均超99.9% 最高达99.9680% [8][9] - 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77.1363%同意票 达到三分之二通过门槛 [11] - 议案10同意比例96.0449%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 [11]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监票程序符合章程规定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出席资格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2]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