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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合法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公司华山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兴胜主持现场会议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时段为9:15-15:00,与现场会议同步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6,842,056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19.1238% [5] - 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12,008,996股(占比13.6360%);网络投票股东42名,代表股份4,833,060股(占比5.4878%)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五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7] - 第5项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 - 第4、5项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对第5项议案回避表决 [7] 法律程序有效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