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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公告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合肥市包河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 [2]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86,932,800股,占总股本63.9766%;网络投票股东28人,代表股份8,789,663股,占比6.4685% [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参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5] - 所有议案均以99%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中最高同意比例达99.9823%,最低为99.7101% [6][7][8][9]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显示支持率普遍高于97%,最高达99.8257% [6][8][9]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仍获98.6876%同意票 [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 [5][9]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