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 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6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26.79元/股的70%(即18.75元/股)[1] - "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1] - 回售条款允许持有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将可转债回售给公司[1] 回售价格计算 - 当期应计利息公式为IA=B×i×t/365,其中票面利率i=2.50%(第五计息年度)[3] - 计息天数t=63天(2025年4月1日至6月3日),计算得利息0.432元/张[3] - 含税回售价格为100.432元/张,税后实际可得:个人/基金100.346元/张(20%税率),QFII/RQIFF及其他持有人100.432元/张[3] 回售程序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且可当日撤单[4] - 未在申报期内操作视为放弃回售权,确认后不可撤销[4] - 回售资金清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处理,资金到账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4] 回售期间交易规则 - 回售期内"昌红转债"继续交易,多业务申请按交易/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顺序处理[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在满足回售条件次日需披露公告,并在回售期结束前每日发布提示性公告[4] - 公告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