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塑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上市公司" "公司")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大成")签订的《专 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 股份,并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项目(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于2025年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 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