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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986宇新股份(002986) 证券之星·2025-05-18 16:15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 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5第 209 号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致: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宇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