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当日9:15至15:00 [4]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份情况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83名,代表股份114,667,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42%(总股本164,340,000股,含已回购无表决权股份2,000,000股) [4]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召集人为董事会,股东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3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1-12项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13项为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 议案最高同意率达99.9658%(议案11),最低同意率为99.6057%(关联交易议案) [14][13] - 中小股东表决差异显著,最高同意比例82.5078%(议案11),最低74.7880%(议案9) [14][9] -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及JIA JITAO等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12][1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16] - 表决统计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验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