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仁智股份: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总股本从43,664.80万股减少至42,609.80万股 因回购注销1,055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的同步更新 [1][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裁 [1]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 但公司可基于正当目的拒绝查阅请求 [4][5] - 新增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争议处理机制 要求相关方及时提起诉讼并确保决议执行 [6] - 明确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形 [4] 股东会职权与决策机制 - 股东会职权新增对董事的选举更换、审计机构聘解及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且不得授权行使 [12] - 特别决议范围扩大至分拆上市、证券发行、主动退市等重大事项 部分需双重表决门槛 [41] -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细化 要求3,000万元以上交易需评估审计并分层审议 [42] 股份管理与交易规范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条款 并设置10%持股上限及3年内处置要求 [2][3] - 限制董事、高管及大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明确质权在限售期内的行使限制 [3][4]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后提供资助 但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2] 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扩展至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 提案权门槛从3%降至1% [17][28] - 累积投票制强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选举 [43][44] - 新增网络投票便利化要求 并规范股东会延期、取消时的信息披露及处理流程 [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