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公告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式等完整信息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浙江湖州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2,973,287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60.5918% [4]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240人,代表股份70,776,683股,占总股本17.6500%,中小投资者合计持股占比17.6501%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等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9%,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0717%(关联交易议案),弃权票均低于0.005% [5][6][7] - 中小投资者对常规议案支持率99.6633%-99.7074%,对关联交易议案支持率99.6903%-99.7081% [10][12] - 关联股东在涉及《对外担保议案》等事项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率均高于99.69% [10][12]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16] - 会议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