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30在杭州临平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时间分别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交易系统分时段)和9:15-15:00(互联网平台)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28,126,323股(占总股本77.2674%) [4] - 结合网络投票,总参与股东75名,代表股份335,109,208股(占总股本78.9117%,已扣除回避表决股份)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公司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同意比例最低为99.4633%(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最高达99.9983% [5][6][7][8][10][11] - 关键议案如《年度薪酬确认议案》获99.9635%同意(反对112,600股,弃权9,600股) [10] - 关联交易议案中,股东周俊杰等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同意比例99.8843%-99.9943% [7][8] 法律程序有效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公告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