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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600皖仪科技(688600) 证券之星·2025-05-19 19:28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通知 [1] - 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2]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30如期召开,由董事长臧牧主持,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全天 [2] -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2] 参会人员资格 - 现场出席股东9名,代表表决权股份63,081,564股(占比50.3354%) [2] - 网络投票股东8名,合计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17名,总表决权股份65,542,007股(占比52.2987%) [2]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监票程序按《公司章程》执行 [4] - 表决结果经合并统计后公告,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4] - 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 [4]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 -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公告文件提交上交所审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