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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南昌市公司总部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 [3] - 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包括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管 [4] - 现场会议股东20人,持有表决权股份84,928,362股,占总股本18.7267% [4] - 网络投票股东持有27,668,826股,占总股本6.1009% [5] 表决事项与结果 - 审议提案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12项常规议案及3项累积投票议案 [6][7] - 关联股东对提案8(对外担保)、10(董事薪酬)、11(监事薪酬)回避表决 [7] - 所有提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公司治理变动 - 通过免去陶祺监事职务的议案,并选举邓惠霞为独立董事、徐敏及刘家铭为监事 [6][7] - 通过《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章程修订议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