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通知 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3期5号楼1楼会议室 部分监事通过视频参会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全天[3] -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2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838,82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51%[3]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名 代表股份65,824,885股 占比25.16%[3] - 网络投票股东311名 代表股份14,013,940股[6] - 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316名 代表股份14,050,376股 占比5.37%[6]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资格均合法有效[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 现场会议未发生修改议案情形[6]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79,718,145股(99.85%) 反对102,580股(0.13%) 弃权18,100股(0.02%) 中小股东同意率99.14%[7] - 议案二表决结果:同意79,713,445股(99.84%) 反对106,880股(0.13%) 弃权18,500股(0.02%) 中小股东同意率99.11%[7] - 议案四表决结果:同意67,099,084股(84.04%) 反对12,721,241股(15.93%) 弃权18,500股(0.02%) 中小股东同意率仅9.33%[7][8] - 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 关联股东钱鹏鹤、张栋、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同意率99.09%[9] - 所有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10]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11] -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11]
移远通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