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公司1楼报告厅 [2][4]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通过决议召集会议 并于4月2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召开通知 [3][4]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1,804,04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11% 其中现场参会8人代表230,252,464股(57.8910%) 网络投票40人代表1,551,585股(0.3901%) [5] 股东会表决情况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票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9% 最高反对票比例仅0.0033% 弃权票比例均为0.0019% [7][8][9][10][11][12]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较高 共41人代表13,294,107股(3.3425%) 对各议案同意票比例均在98.38%-99.18%之间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1.5867% [5][8][10][11][12] -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计票 网络投票结果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6][9]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3][12]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12] - 该法律意见将作为公告文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