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增进投资者认同,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双重目标[2] - 管理原则强调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知情权,且信息需客观真实,避免误导性宣传[3][4]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与原则 - 工作目的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服务文化、提升透明度及促进股东财富增长[6] - 基本原则涵盖充分披露、合规性、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及双向互动六大方面[7]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 管理对象覆盖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机构等多方主体[9] - 沟通渠道包括公告、路演、现场参观、电话咨询、公司网站等13种方式[9][6] - 沟通内容聚焦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动态及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诉讼等)[10] 信息披露与沟通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需第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禁止通过非公告形式抢先披露[11][12] - 公司需重视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官网专栏、电子信箱等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13][14] - 现场活动如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需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确保信息平等提供[17] 组织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统筹活动策划与执行,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参与[20] - 从业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法律财务素养及沟通能力,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21] - 职责范围包括制度拟定、投资者诉求处理、渠道维护及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等[22] 禁止行为与培训支持 - 严禁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股价预测等违规行为[23] - 公司各部门需配合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信息披露支持资料[24] - 定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策划活动[25][26]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特定情形下(如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必须召开说明会[27][9] 制度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29][30][31]
深科达: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