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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原则,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3] 需追究责任的情形 -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3]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导致严重错误 [3] - 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重大差错 [3] - 未按规程执行或沟通不及时导致重大失误 [3] 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4] - 打击报复调查人或阻挠责任追究 [4] - 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导致危害扩大 [4] - 不执行董事会处理决定 [4]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5] - 因意外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 [5]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5] - 通报批评 [5] - 调离岗位、停职、降职、降薪或撤职 [5] - 赔偿损失 [5] - 解除劳动合同 [5] 制度实施与修订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