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设立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机构及人员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5] - 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连任,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丧失资格 [6]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工作 [7]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8] - 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9] 决策程序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项目的意向、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10] - 工作组评审后提交书面意见,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10] - 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 [14] - 工作组负责人、公司董事、高管及专家可列席会议 [15]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1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程序及表决方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7] - 会议记录由委员签名,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9] - 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0]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细则与国家法律冲突时需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22]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3]
深科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