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246 号 致: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 1 号四维图新大厦 A 座 1303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