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披露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