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 [2]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济南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3] - 董事长林存友因公出差,由董事兼总经理万雨帆主持,议程完整履行 [3] 参会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参会股东4人,代表表决权股份976,411,717股(占扣除回购后总股本62.92%) [4] - 网络投票股东252人,代表股份30,356,459股(占比1.96%),合计参会股东256人,总表决权股份1,006,768,176股(占比64.88%) [4][6] - 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30,360,359股(占比1.9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 [4][6] 议案表决结果 - 13项议案全部通过,其中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反对票最高达2,362,100股(占比0.23%) [6] - 特别决议事项(如回购股份方案)获99.83%同意票,中小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反对票达1,747,000股 [7] -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等在关联交易议案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深交所无异议审查 [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表决结果经现场监票及网络投票数据合并统计后当场公布,独立董事进行年度述职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