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及登记办法等事项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许开华主持 [2] - 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2][3]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9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6,901,655股(占总股本11.6439%) [2] - 其中现场登记股东代表股份508,686,004股(占比9.9231%),网络投票股东1,946人代表88,215,651股(占比1.7208%) [2] - 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3]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主要议案同意率均超98%,最高为《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8.2099%同意) [6] - 反对票比例最高议案为《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反对率12.2005%) [6] - 弃权票比例普遍低于0.2%,最低为《关于子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弃权率0.1170%)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受监票人监督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