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网络投票时段覆盖当日9:15至15:00,现场投票于上午10:00进行 [1] - 出席会议股东共1,961人,代表股份596,901,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18%,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5人(持股9.9724%),网络投票股东1,946人(持股1.7294%) [2] 股东表决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5,126,291,557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5,373,300股(占比0.49%),该部分股份不参与表决 [2] - 中小股东参与度:现场投票中小股东2人(持股40,766,000股,占比0.7993%),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948人(持股128,981,651股,占比2.5286%) [2] 提案表决结果 - 主要提案通过率均超98%,其中最高同意票比例为98.1365%(586,216,770股),最低为97.5436%(585,417,931股) [6][7][9] - 中小股东反对率最高达56.4616%(担保议案),最低为7.6522%(常规议案),弃权票占比普遍低于0.8% [8][9] - 特别决议事项(如担保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相关议案通过率均达标 [6][8] 其他程序事项 -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10]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