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立讯精密可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 公司委托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就"立讯转债"回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1] -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期限6年,于2020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5] -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为: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70%时,持有人可要求按面值加利息回售[6] 回售条款法律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监管指引》第二十七条规定[7] - 回售条款设置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当股价满足条件时自动生效[6][7]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回售程序合法合规[7] 可转债发行背景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系列议案[3] -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以证监许可2020247号文批准发行[5] - 发行授权有效期曾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延长12个月[4][5] 其他市场信息 - MSCI中国A50ETF(159601)近五日上涨0.36%,最新份额39.3亿份,主力资金净流入82.3万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