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2] - 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9,734,200股,总股本由1,760,013,433股减少至1,750,279,233股[2] - 本次利润分配以调整后的总股本1,750,279,23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16,753.98元[2] 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0.054元[7]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0.054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6元[8] 相关日期及咨询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5] - 有关咨询可联系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9-2532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