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融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主体资格 -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002212",证券简称为"天融信"[1] - 公司成立于1985年8月30日,注册资本为1,179,453,879元,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等[1]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称为"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不超过260人[2] -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2] -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3]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期限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625.090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778%[4] -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84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3] -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 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模式,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4] -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其他相关事宜[4] 已履行的程序 -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并取得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通过[5]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尚需履行的程序 - 公司尚需召开股东会对《持股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6] 一致行动关系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