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禾盛新材: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外币汇率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定义为公司与银行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的协议[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独立操作[3] - 业务开展需同时遵守国家法规及本制度规定[4] 业务操作原则 - 业务目的为规避汇率风险,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5] - 仅能与国家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合作[6] - 交易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年度收付款计划总额的90%,且需与预测回款时间匹配[7] - 必须使用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立交易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8] - 保证金需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需控制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9]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业务开展需履行审批程序[10] - 单次或12个月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1] - 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时由董事长审批[11] - 高频交易可提前预估12个月内额度并审议,期限内金额不超审批上限[12] 管理和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办理[15] - 设立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及审计负责人等,职责涵盖监督管理、计划拟定及风险应急[16][17] - 财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与执行,审计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及制度执行[18] - 操作流程包括财务部提出计划、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制定交易方案、金融机构确认及合约签署[19] - 财务部需登记交易、监控交割风险,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重大亏损需24小时内报告[19][6] 信息隔离与风险管理 - 业务人员需保密交易信息,操作环节需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20][21]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应对信用、市场、操作及法律风险[22] - 财务部需及时结算并上报汇率波动风险,业务小组决策应对措施[24] - 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执行操作指令,审计部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违规情况[25]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业务信息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披露[26] - 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及交割资料由财务部保管至少10年,原始协议档案同步保存[2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