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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针对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2][3] - 审查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2][3] - 法律意见书仅对股东大会程序性事项发表意见,不对议案内容和数据真实性发表意见 [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股东大会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完整信息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在浙江省台州市公司办公楼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5]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与技术平台符合公告内容 [5] -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股东大会出席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股东合计5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 - 出席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合法代理人,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经上交所验证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也出席了会议 [5] -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5][6]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 表决程序包括计票、监票和结果统计,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6]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 - 该议案获得101,551,146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 [7] - 另一项议案获得101,438,346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 [7]